Saturday, September 23, 2006

看了《夜宴》

鱼翅鲍鱼熊掌
红烧清蒸乱炖
和平谭盾添锦
画龙不成四不象!

歪诗即将流行,有钱有名的都去拍古装大片了,古装大片必定是投资大,宣传烈,骂声一片。

虽然看在之前就预感着不灵,不灵,不灵,但还是想看看不灵在哪里,也有点期望一向讨喜的冯小刚能拍一部讨喜的古装大片。

诶!

豪华,非常豪华,叶锦添的美术和服饰,雍容大气,偏偏放在五代十国,大唐没落后的乱世!冯小刚一直被人垢病为拍不了大场景,《手机》和《天下无贼》里露一小脸后,这次的场面够大了,不过偶处处看到大片的影子,《卧虎藏龙》的竹林,《魔戒》的黑武士;谭盾的音乐甚有古意,听不明白朗朗的钢琴,腾格尔的声音很有魅力,但似乎很多时候音乐喧宾夺主,根本没办法和剧情配合。武打的场面实在说不上精彩,只能说血腥,竹林的屠戮和仗毙裴洪都是。整个电影就是做坏了的奢华晚宴,鱼翅鲍鱼熊掌一起乱炖,豪华却无口味。

最差仍然是剧本,徒有哈姆雷特的故事框架,先别说哈姆雷特的人性主义光辉,人物的丰满等等,故事的逻辑都没法细究,最失望的还是台词,整出戏话剧腔极重,但却缺乏符合逻辑的戏剧冲突,台词粗糙得可笑,文白夹杂,酸文假醋加大白话,冯氏每部电影都会流传几句经典台词,让人会心微笑,这次恐怕是笑柄,比如,王子说 “一舞剑气动四方”(这句抄得还行),后面一句“表演是我最在行”,笑掉大牙。还比如皇上说:“你贵为皇后,母仪天下,睡觉还蹬被子”。

难道真的就没人会讲故事了吗?那么长的运作周期,那么大的投资,就真的找不到人整一个稍微象点样的剧本吗?

且电影票真是TMD贵啊!

Sunday, August 13, 2006

废城之光---怒江片段 (图版) 之三

2006-05-21 21:53:13



到达知子罗的时候,群山间的天空突然开了“天眼”,一束天光逐一点亮眼前的三座山峰。





一个曾经的县级的村子,遗留一些空荡荡代表曾经身份的建筑,八角楼曾经是碧江县图书馆。





碧江,或者应该说知子罗,那些空楼,街灯,学校,旧楼梯,甚至那些气味,突然把触动了记忆中某些片段,情绪在二十多年前与现在的交错中激荡。



知子罗小学



灯光里现在是谁?曾经是谁?





知子罗的夜空


田园丙中洛---怒江片段 (图版) 之二

2006-05-21 21:52:12







小镇的早晨,光线瞬间变幻



不知道木屋里的主人是不是真的有悠然见南山的闲情,田园梦想也许需要点叶公好龙精神的支持



澜沧江上的虬枝新页



四季桶



五里村,遥想五柳先生的东篱?





4天3夜之碧罗行走---怒江片段 (图版) 之一

2006-05-21 21:31:05



4月30日,徒步的第二天,最为闲适的第一天,8点老窝村出发,路上树林里落花的小径



在树林里穿行,到处是花,白的,粉的杜鹃








营地边的小溪



自己的影子





5月1日,碧落雪山徒步两日后午后,数小时雪坡痛苦跋涉后突然间豁然开朗,雪山头一次那么近地在眼前,我居然看到云的影子!泪流满面中,突然想起要记录点片段。高黎贡山的主峰近在眼前,山的那边是缅甸。





翻下垭口不多久,乌云压下来,冰雹来了。此时下午4点多,受伤的右腿几乎无力,同伴开始担心我撑不下去,2个小时后,我们撑到了营地。

5月2日11个小时的徒步,到达福贡县城,记忆充盈,图片空白,后文记述。






Friday, August 11, 2006

A test for blogspot open to China

Ridiculous but it's life, a blocked life. Blocking for info. flow, but it does flow in whatever way if you want. To see if a little complaint in non-native language would cause it down or not.

Of course, to test mail post again.

--
Oops....you've got a mail from Yifei. :)

马桶歪诗

2006-07-24 16:31:39

整理旧文件中发现偶然发现翻着玩的马桶打油诗,可惜中文找不到了:

The first sight I fell in love
Forever and ever we never part
I am a lid and you are a seat
Toilet, a little stand
We make our home at
Splash-Flush as it echoes around
Tightly I hold you and said
Don’t be afraid
Always we are together

LP的中文翻译,不那么打油了

一见钟情,
永世难舍。
我为垫来你为座,
茅舍生香独馆阁。
落花听雨成一统,
紧把柔胰与君说:
巫山傍雨永不弃,
何惧天地皆变色。

谨言而慎行-也许与幸福无关

2006-06-30 23:27:18

事情的起因是从《思维的乐趣》来的,最近正在阅读王小波的作品,对于稍稍有趣的文字,我往往是忍不住要做一网打尽式的阅读的(问题是之前为什么没有读王小波?),零碎的时间读杂文,整段的时间读小说,在这篇著名人物的著名的文章里发现了另一个著名人物的一句话:
事情的起因是从《思维的乐趣》来的,最近正在阅读王小波的作品,对于稍稍有趣的文字,我往往是忍不住要做一网打尽式的阅读的(问题是之前为什么没有读王小波?),零碎的时间读杂文,整段的时间读小说,在这篇著名的文章里发现了另一个著名人物的一句话:

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

做作点讲这对我的好奇心是一个多方位的挑战,朴实点表达,我很想知道罗素老师用英文是怎么说这句话的,通常搜索原文的一个方法,就是把句子里绝对不会搞错的词翻译回去,back-translation是也,然后用此作为关键词,再加上 Bertrand Russell 作为限定关键词搜索,happiness实在是一个朴实的且 Russell先生实在爱用的词,我对他老人家的了解实在有限,所以没想到他写过一本叫做 Conquest of Happiness 的书,即使限定在 Brainy Quote 的著名的名人名言网站里,也找到了N多条罗先生关于 happiness的论述。我是不大愿意用 diversity 去对应 ”参差多态“ 的,很确切,如同废话般确切,as precise as nonsense, as dull as cliche. 果然 Diversity is a source of happiness, 一条结果也没有。

灰心之余,回到 Brainy Quote 里逛了一圈,无意中发现这样一句话:

Nothing is often a good thing to do and always a clever thing to say.

放在MSN上展览,没一个人问我这句话啥意思,有点郁闷估计朴实过分甚至没人关心其中的含义,或者是平日里名人名言实在展览太多。下班之前突然发现要花两三个小时改一个报表,something is often the last thing to do. 想到四个中文字很配这句英文:

谨言慎行

幸福感油然而生,其实和幸福无关。

世界杯又来了,想起4年前的旧文章

2006-06-10 00:20:07

四月的时候,公司足球活动,踢了偶这辈子唯一两脚,没踢到球,拉伤了韧带,足球啊。一直想不通半天踢不进一个球的比赛有什么可看的,偶比较急功近利地最多看看射门集锦。4年前世界杯,正好和一拨人去西塘,结果不去看如水夜色在客栈看电视,回来后忿忿一篇文章。
不看足球的M个理由

不得不说,不得不说。即使给球迷拍砖砸死,我也要说。被世界杯整得烦死,转眼间周围所有人都成了球迷,乘车,吃饭,上下电梯所有的话题都是足球。几乎所有的朋友全去看球了,所有业余活动全和足球有关,出去旅游叫远足,还要找个地方看球。全是足球的生活单调无比。

没有中国国足参加的世界杯只是一场比较热闹的游戏而已,而今年伴随着国足走出亚洲的夙愿的达成(不过不知道算不算走出亚洲,世界杯毕竟还是在亚洲举行的),世界杯对于国人而言就夹杂了中国人对于足球的爱恨情仇,莫名地复杂起来。

说起来,我还是看过足球的,也基本明白足球是11个人对踢另外11个人,也可以基本做到不对一群人抢一个球抢到了再踢入别人球门的意义表示怀疑,但实在无法理解那么多人对于足球的热爱,对于中国参加的世界杯的狂热。

在我看来足球实在是一种蛮闷的游戏,只能用脚和头玩一些花样,满场乱跑,跑得风风火火,抢的热热闹闹,反复折腾1个多钟头,最后还常常无果而终的,0比0。

足球无论如何也算体现了人性中强蛮的一面,在公认出绅士的英格兰也盛产足球流氓,那种球迷不管不顾的疯狂,球场撕拉的用蛮,的确让人有理由相信,足球是释放野性的游戏。

本来游戏就是游戏,爱看的就去看,不爱看的就不看,也犯不着提升到人性的高度来分析。只可惜,概念中中国人眼中的足球的确是一项很有高度很有境界的运动:是世界三大球;中国的假A热闹多年,足球从国家的荣誉升华成了一项产业;一个南斯拉夫人成了新时代的白求恩,寄托国人的爱与恨;中国踢入世界杯成了与北京申奥成功与进WTO同样地重要的大事情;看到过有人质询过申奥成功果真如此意义重大,同样我有疑问踢入世界杯就果真如此为13亿人口的中国长脸吗?

世界杯头一场中国的国足输了,一球迷痛心疾首地说一13亿人口的大国输给了一个3百万人口的小国家,足球也许真的是对于咱们脆弱的民族自尊心一大考验。据说输还是输在技不如人,有时候也疑惑足球的技术真的有那么难吗,为什么会那么难,在13亿人口中找一些跑得快,脚头好的人,耐力好,腾挪得法的人,真的有那么难吗?或许,中国人的本性是不适合团队配合的运动,或许中国球员以那么差的成绩就能换来那么优厚的待遇,那还需要努力什么呢?中国人以如此金钱和热情的投入换来的结果真的是少了一点。

说起中国足球,不看的人,比如我也会想到黑哨,想去弄明白黑哨到底有多黑,到雅虎以“黑哨”为关键词搜索,显示结果有103000个相关网页。如果真有那么多的黑,一种背离了游戏最最基本的公正原则的运动怎么也不值得以如此疯狂的热情来加以关注的。

说是很多人看球是去看帅哥的,尤其是女球星迷,如果基于这点足球的娱乐功能还有一些体现,只是那么大的场子,就算偶尔有两个特写,一定不如照片和专访来得清楚,专为看帅哥看球也大可不必。

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万人空巷去看足球,想来想去实在没有理由,众人看球,我发牢骚,世界杯快点结束吧!

与新浪决裂-顺便哀悼一下BBS岁月

2006-06-07 00:08:12

似乎是一个时代的结束。至此我几乎可以不用去任何一个三大门户网站了。如今的门户网站就象塞了很多小发廊卖便宜首饰的小集市,打开首页的过程如同便泌般痛苦,谁知道背后加载了什么东东,弹出一个个窗口,闪动的FLASH广告,显著位置耸人听闻的社会新闻,名字夸张的老军医广告。。。

塞满垃圾邮件的超大免费邮箱,花了钱却只有免费邮箱10分之一不到容量的收费邮箱,花里胡哨的界面,弄得不好最流氓的3721或者比3721更加流氓什么软件暗藏着你永远搞不清楚的页面中间,暧昧肉色的短信订阅页面,永远找不到退订的按纽。

几年前参加了订阅新闻短信赠送网上空间的服务,有了一个VIP打头的邮箱地址,也有一块地方放放文件,忍受了最近越来越频繁的短信广告的骚扰,也就为了留一个空间放点东东,终于连个人空间也要备案,在一个个人信息经常被卖给不知道什么机构的社会,备案,听上去就是个陷阱。

这样偶没什么理由不和新浪决裂了,好不容易退订了短信(中国移动也是用复杂程序搞死消费者的主),一个时代结束。

顺便哀悼一下我的BBS岁月,没赶上当年校园网最初的BBS,也没怎么用过newsgroup,36.6K猫叫时代,我每天精打细算花上一个小时打开刚刚从四通脱胎而去的新浪网的BBS,读书沙龙,金庸客栈,做个看客是我比较乐意做的事情,写字不多,在线写字比较贵。不记得怎么发现清韵的了,但第一场 BBS口水发生在清韵,最为温和的一场。后来才发现原来BBS就是为了掐架,拍砖,PK而存在的。一向喜欢曲高和寡,但每和必有回味的地方,可惜这些地方越来越不容易找,随着偶最近几年常去的一个BBS蜕变成一个乡下火车站边地摊文学汇编后,清韵也许就是最后的阵地了。

网络无疑通过改变我的沟通方式,改变了我的生活,哀悼也许并不是最糟糕的方式,幸亏我们还有很多选择。

断背山和廊桥遗梦

2006-05-15 23:51:39

断背山看了有些日子了,除了浓重的口音带来的听力不适外,我真是喜欢这部电影,也是多年来少有的一部没啥事让我哭得稀里哗啦的电影,然后也不知道要说些啥。前些日子在碧罗雪山,神似的风景,草甸蓝天清冷的空气让我想起这部电影。今天有个朋友突然说起,然后提到廊桥遗梦,多年前我同样看得眼泪澎湃的电影。尽管只是看过一遍,我仍然清晰记得那些场景,尤其在男女主人公小镇相遇却不能相认的时候,电影里下着雨,我的眼泪也喷涌而出,我知道他们见的是最后一面,断背山里那件带雪的衬衫也让我唏嘘不已。很多人和我有同感,天各一方相爱却不能相守的爱情如雪地里盛开然后凋零的雪莲,凄美无比。

Monday, April 10, 2006

王府井的东堂

北京实在是让人说不清楚的一个城市,一个被假大空伪现代和伪民俗持续不断地毁了的曾经的贵族。在我的印象里,那些旧时代的瑰宝散落在这个巨大的停车场的各个角落,听着那些好听神秘与过去密切相关的地名,外来的人虽有寻宝之心,但往往望而却步,不知道如何搜寻起。



此次公差住的地方,正巧在王府井的中心,无意当中看到这座教堂,算是眼前一亮,看介绍是清朝早期的建筑,不过后来几次重建,最近一次重建,是在教堂前搞了一个广场,广场上搞了几从假花。从甘雨胡同走过去,看教堂的侧面,主体被前面的公共厕所挡住,露出点屋顶,后面露出的是天伦王朝饭店的标牌,如果这是代表了北京的规划思路的话,真的人让很是惋惜的。上海本来就是个四不象的城市,规划差点就差点(但就目前看起来好歹比北京好一点点,虽然也好不了多少)基础那么好的古都被搞成了这样,真是让人痛心。



看介绍说东堂里有郎世宁的画作,不过没遇上开放的时候,只看了很多眼外部的建筑。拍了几张照片。







教堂正面,广场





侧面







我喜欢的远顶







估计灯是新的







我喜欢的走廊,尤其是一层层的柱子







夜景,1/4秒 手持,还是有点糊







1/8秒,好象好一点点



Sunday, April 09, 2006

伊莎贝拉---暧昧与记忆的符号

看完最后一行字幕,发现影院里只剩我一个人。才发现原来不是我期待的喜剧,原来另类一点点的导演也逐渐主流。对于标榜文艺的观众来讲,另类是比主流更加容易入流的符号。



伊莎贝拉是一条狗的名字,也是女主角张碧欣的妈妈年轻时候用过的名字,也是女主演梁洛施的英文名字,当然也是这部参加了柏林影展并且获了些国际声誉的电影的名字。



假如以传统的叙述方式来看,故事情节很简单。故事发生在1999年澳门回归前夕,一个17岁的女孩子,母亲死了,没钱付租被扫地出门,在澳门这个小小的地方,她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赖上了她母亲初恋情人警察阿诚,先做他一夜情的“女朋友”然后告诉他“我是你女儿”,阿诚17岁时候弄大阿欣妈妈的肚子并一走了之,一直单身却处处留情。有了阿欣这个女儿后,阿诚的生活多少有了点改变,两个人一起生活,一起疯。作为警察的阿诚与其他澳门的警察一样,半警半匪,回归前夕案发,阿诚准备跑路,阿欣要和“她的男人”一起走,好的电影的结局即使落入俗套也会有些不同,预料到的结局是所有此类电影的主流方式,阿诚积极面对现实,坐牢,阿欣会等他等等,包括最后承诺一起戒烟,穿戴整齐上法庭等等;不太一样的地方是阿欣结果不是阿诚的女儿,导演没有花一堆镜头去让阿欣知道事实真相,然后搞出通常电影都会搞出来的矛盾冲突,眼泪一堆。



最喜欢的还是讲故事的方式,简单来讲,没把观众当傻瓜,没在细枝末节只是铺垫情节发展的地方费力,阿城做为灰色警察案发的情节在故事里很重要,只用了几个字幕,几句台词就交代清楚了,着重在铺垫父女之间的感情,其实故事从一开始就比较暧昧,这种暧昧被叙述得温情脉脉。电影里有很多很有感染力的瞬间,从一开始的寻狗,夜里大街上拖着行李搬家,半夜在大街上砸酒瓶,登上塔楼看澳门,准备跑路在超市里买东西等等,这些温情脉脉瞬间构成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觉得他们是父女之爱或者是伊莎贝拉恋爱的延续,或是其他什么的,已经不重要。社会道德是需要把各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定义好然后再做道德评判,但在这里似乎已经不是很重要。人与人之间关系其实是很多瞬间的集合,每一个瞬间也许都会有些什么作为记忆的符号,比如一种气味,一首歌,一个摆设,在阿欣与阿成的记忆里,也许就砸酒瓶的声音,也许就是塔楼上旋转的灯。在阿欣母亲的记忆中伊莎贝拉这个名字就是过去那段影响她一生的恋情,电影的开始她说他喜欢叫伊莎贝拉,在她去世前给女儿买一条小狗起了个名字叫伊莎贝拉,这似乎没有意义的符号燃起是阿成的温情,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纽带。去世的伊莎贝拉一直从头到中间一直是一个叙述者的角色,她是一根纽带联系着阿成和阿欣,是记忆中的那个符号。



彭浩翔说过电影是讲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伊莎贝拉中最为成功的就是阿成与阿欣之间的感情,贴不上什么明确的标签,可以说是暧昧,但却触及了观众内心那柔软之地。虽然这样的故事,这样的结局,这样的表现方式还是很主流的,没什么特别的新鲜感,不过对于观众来讲,是一个好故事就足够了。



摄影在我一个开始注意到镜头的观众眼里也是蛮有意思的。气氛很是怀旧,晕黄的颜色加上那些班驳,破旧的沙发,墙上,窗户上的污迹,是主人公的生活状况,也是怀旧的符号。有很多对着主人公的脚拍的镜头,女主角长了一双很漂亮的腿,脚也是,不知道是不是原因,有一段阿欣和阿成走在路上,阿欣一边踢着人字拖,一边和阿成讨论称呼他什么比较好,很自然,刻意做的自然,不过还是很好看。包括台词也是精雕细作和音乐的处理也是,这多少让我觉得有点王家卫的影子,故意为之的自然,又让观众给看了出来,其实就是做作,不过电影是做出来的,也许是必须要有点做作的。



看的是普通话版本,中间有几处衔接很突兀,怀疑被删了点什么,决定再去买张碟看看,结果看完经过另一家电影院,发现票价便宜20元,懊恼了一下,假如是原版广东话就一定再看一场摊薄成本。以后文艺片还是买张碟看的好,电影票真是TMD贵。



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喜欢彭浩翔的喜剧,比如《买凶拍人》。能讲故事的导演已经够少的了,能讲好喜剧故事让人笑一下想一下的就更少了。

Monday, April 03, 2006

烟雨画中-春游新安江

时间是3月头里,一切散发着春天水嫩的颜色,柳枝的嫩绿,桃花的粉红,自然还有油菜花成片成片的嫩黄。

地点是新安江的上游,徒步开始的地方是歙县的雄村,一路沿着新安江行走,一路下着雨。雨中的新安江有种别样的清秀,尤其是衬着那片嫩黄。


起步的地方簇新的牌坊和建筑,那是为了游人特意修建的,簇新的云纹稍嫌粗糙。




而路上小村子里那些曾经风光过的老宅子,那些攀爬在老墙上的藤蔓,那木门上几个年代的门环,门锁,门插销述说着老宅子几代人的沉浮,社会的变迁。。。

一路走来,白墙,青瓦衬那片嫩黄是常见的景致,只是油菜花还未盛开。


水边的鹭鸶,优雅悠闲小憩,田园风光中的活动音符。




信步走来,中国的山水有一些雨就足够写意,黑,灰加点嫩黄,嫩绿,新安江湿漉漉的春天的颜色。

Wednesday, March 29, 2006

伤痕+科幻+爱情-想起一本小说

工作烦心,中午吃饭时候七拉八扯安慰一下自己。不知道怎么扯到四个现代化,就扯出了记忆中这本爱情小说,《回来吧罗兰》。是小学或者初中时候热爱的读物,反复看过,也许是这辈子读的第一本爱情小说,科幻和伤痕都沾点边。

女主角罗兰和男主角(名字想不起来了)相遇的时候正是那“不堪回首的十年”,故事应该是从2000年开始倒叙的,发生在76年4月5日前,反正两个进步青年相爱了,他们常常憧憬的就是将来实现了四个现代化会怎样怎样,正值四人帮阴风阵阵的时候,他们偷偷追思总理,参加了四五运动,四五那天罗兰被四人帮害死(还是害得当时救不活,大概是救不活吧),男主角悲痛欲绝,他正在进行一项实验,他把罗兰冷冻起来,时间到了2000年,当然四个现代化已经实现,我还很记得书里对2000年男主角的家兼实验室(现在叫SOHO)做的描述,他开车回到家,所有全是自动化的,这个按纽按按,那个按纽按按,什么就是自动的,当然他最激动的就是他的实验有结果了,当然最后他把他的罗兰解冻救活,已经两鬓斑白的他和青春依旧的罗兰四目相交,涕泪纵横。。。

对于小说里科幻的部分,老实说我实在是没有印象,伤痕+爱情的部分倒还依稀记得。搬家N次,这本小说找不到了,去网上搜了一下倒还看到了作者介绍。还有一段另一位读者的评论:

"《回来吧,罗兰》,中国长篇,描写把一个什么科学家的生病的女朋友冻起来,在遥远的未来这人老了以后又解冻的故事,小说很差,让人读不下去,记住它的原因是当那个女的苏醒后,一个领导人对男主人公说的一句在当时看来也肉麻搞笑的话:“同志啊,你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了贡献,祖国也将还给你爱情和幸福。”那个MM醒来时芳龄二十,男主人公已经老的快入土了,不知这爱情将如何进行。"

想想是时代所限,那个时代和我那个时候刚刚启蒙的通俗口味正匹配。其实想想刨开当时必须要有的意识形态的元素,小说情节其实蛮有畅销书的潜质的,英俊正义有才气专一不二的男主角,青春刚强和男主角志同道合的女主角,大社会背景,激烈冲突。。。男主角还有车有房事业有成。。。还有新奇的科幻元素。。。关键词强化也够厉害,不然为啥一提四个现代化,就想到这本小说呢。

真想找来看看,不知道现在的观感会是怎样。1984年还没有恐怖到Big Brother无处不在;2000年四个现代化也没实现。

Friday, February 24, 2006

原著和电影的傲慢与偏见

从大学开始,我敢说我是奥斯丁的粉丝拉,她的六本小说,除了那部对歌特派小说的戏访之作《诺桑觉寺》看了一遍就没了兴趣外,其余的五部都反复看过,《傲慢与偏见》自然是看了最多遍的,也是影视改编作品看得最多的,在看过2005版的电影前,我基本上认为95年李安导演的〈理智与情感〉是最好的改编电影,目前我还是这样认为,但是非常高兴地觉得〈傲慢与偏见〉终于有了一个不错的改编电影拉,也改变了我一直以来的“偏见”,〈傲慢与偏见〉是不适合改编成电影的。

先说演员,奥斯丁刻画人物入木三分,没有符合原著精神的角色,电影肯定完蛋。

还好还好,主角配角基本上都非常不错,Elizabeth是几个版本中最美的一位,活泼调皮个性表露无疑,而且真的是有一双书里让达西着迷的眼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把电影里把这些关于她的眼睛几处对话去掉了)。可能三百年后我们看那时候的女子觉得应该是端庄含蓄的,奥斯丁笔下Lizy却与同时代的那些女孩子不同,她说话直接不会装腔(别忘了那时候的淑女随身带嗅盐,准备随时晕倒的),她可以走很多路,裙子上沾上6英寸的泥浆去看她的姐姐。她说话词锋犀利,充满机趣。(奥斯丁文字的魅力其实很大程度在于此),所以有评论讲这次的 Elizabeth 过于现代,不够典雅,不符合原著,我不太同意,形似也许不一定,但是神似是肯定的拉。

小说里最为深入人心的几个配角,我觉得有四个,班家老爷太太,柯林斯和凯瑟琳夫人,不仅是故事情节发展的关键,也是小说除了主线外非常吸引读者兴趣的地方。

电影里,我觉得除了班家太太外(可能95BBC版的那个实在是太出色,所以没觉得什么特别外),另外三个真是非常出色,班家老爷有点沙沙的嗓音说一些玩世不恭的经典台词,有点浑浊的眼睛里偶尔会露出一点亮晶晶,就是被一个俗气神经质太太(书里讲班太太年轻时代蛮漂亮的)折磨那么多年老早放弃人生理想的老头子(这也解释了为啥5个女儿,前两个出色,第三个书呆,最后两个十三了,因为前两个女儿他还花时间精力抵消太太的不良影响,到后来实在斗争不动了)。电影基本保留班老爷的最经典的一些台词,比如Lizy拒绝了柯林斯的求婚后,班老爷的经典台词“Your mother will never see you again if you do not marry Mr. Collins... And I will never see you again if you do.”

柯林斯先生自然是一个大活宝,附庸风雅却俗不可耐,乏味而势利,我甚至可以在现在的生活中找出这样的人来(有空用奥斯丁的眼神看看财经访谈拉),没啥害处却决不讨人喜欢。书里其实着墨很多,不过电影删减恰当,还加了一个布道的场景,并且改了一段台词,那个台词得奥斯丁精髓虽然奥斯丁决然写不出来(时代限制),损人无形,刻薄无影。

改写的那段台词(Lizy头天到柯林斯家做客,他的恩主凯瑟林夫人到了)

Mr. Collins: Charlotte, come here!
Charlotte Lucas: Has the pig escaped?
[looks out window]
Charlotte Lucas: Oh. It’s Lady Catherine.


增加的那段布道:

前面下面的听众打瞌睡: ...which can only be achieved through intercourse
[pause] 有人吓醒了
柯林斯继续:Sorry, through the intercourse of friends and family.

出演凯瑟琳夫人的演员我记得她在〈恋爱中的莎士比亚〉里演过威严的依丽莎白女王,此次是傲慢,冷酷,自负,不近人情的贵妇人,当然一直被Lizy呛着,也属于大快人心的。她的戏不多,不过甚为出挑。

接下来要讲到不尽人如意的角色了,宾利先生显然是一个。先顺带说说他的姐姐,他的姐妹电影里保留了Lizy的竞争对手Caroline, 把已婚的姐姐去掉了,非常明智的选择(书里那位姐姐形象也不鲜明对情节发展也没什么作用),选了一个长了狐狸脸的MM,蛮好的,漂亮但不怡人,高贵但不可爱,蛮到位(要是拍Mansfield Park, 她可以去演里面Fanny的情敌)。宾利先生实在太让人失望,再过几年他大概有望英俊一点,但是就目前连奶油小生也算不上,情窦初开的校园男孩,害羞而不知所措,实在是很失误,虽然他蛮容易受朋友的影响,但是基本上他是一个颇有魅力的绅士,起码也是〈理智与情感〉中休格兰特那种气质的,不是坚定的不代表就这样软塌塌没性格。

达西也稍有点让我失望,不过原因可能是和后面要提到的主线情节改编相关。总而言之他对Lizy的感情不够有说服力, 要不是几百年来谁都知道他爱Lizy, 真会让人怀疑。他也不够酷(三百年前,奥斯丁时代只有arrogant的概念没有cool的概念,不过奥斯丁显然已经有现代意识),当然也有可能我先入为主比较喜欢95版里的达西,顺便说一句这次整体演员实在是年轻了一点,也许是个问题,演员年纪固然和奥斯丁书里描写的实际年龄相符,但考虑年代差别,应该是要稍微年纪大一点演员或者看起来成熟点的演员来演,比如就不会让十四,五岁的演员来演宝玉和黛玉。(还有一个影响我观感的因素是,看到中间的时候,我突然看到〈武林外传〉的吕秀才装傻的那种惯有表情,没办法,只好暂停,甩掉吕秀才的影子才能继续。)

演员基本来讲刻画人物非常到位了,台词功底很深,不得不提到的是看到IMDB上的介绍台词是由Emma Thompson润色的,难怪拉,她是〈理智与情感〉的主演,但更重要的是她是S.S的编剧。

本来如果这样呢这部电影怎么也能打上9分,可惜啊主线情节有些删减真的是有违原著精神,而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且关键。最大的问题是达西的第二次求婚,当然也就是成功的那次。小说里情节安排比较符合逻辑也符合那个时代的社会习俗,在凯瑟琳夫人上门挑衅的后几天,达西先生受到鼓舞上门求婚。电影里的做派相当现代,凯瑟琳夫人夜访,Lizy无眠,清晨荒野乱逛,遇同样无眠达西,诉衷肠,征求父母同意,搞定,电影结束。奥斯丁在这个环节的描写向来是有套路的,就是求婚,家里反应,男女主角互相解释暧昧状态下发生的一些状况,对于电影来讲最后一段也许是可以删掉。但是达西先生穿得随随便便,然后跑去Lizy家,在半路遇上Lizy,一是比较戏剧化,二是不符合当时的习俗,起码原著中的习俗,绅士们拜访都是穿戴整齐,备好名贴,选择适当时间的。想必是想表达他们的澎湃心潮,但让他们多澎湃几天再尘埃落定不好吗?

另外一个被去掉的情节是前面提到的关于Lizy的眼睛,达西对Lizy的好感的直接表露在Lizy走路去探望住在宾利家的生病的姐姐,宾利小姐说诶呀你看她居然走路过来的,裙子上泥溅了老高的,真是粗野没教养,达西回答到不是啊她的眼睛很迷人。于是后一次的舞会上,宾利小姐颇有些醋意地打趣达西。后面一段篇幅所限可以去掉,前面一段去掉太可惜了。

还是瑕不掩瑜,因为那么些琐碎的场景放到2个小时的电影里面的确蛮难的,电影的改编已经是非常好的了。还有一段非常好的,简接受宾利先生的求婚后,家里人都很开心,电影的场景就是从班家亮着灯的不同窗口一个个摇过去,简短但足够表达,非常有印象。〈理智与情感〉的改编的确相对容易很多。因为出彩的人物没那么多,出彩的场景没那么多。

我想稍稍提到的就是场景,与以前版本相比班家的乡绅家庭家居生活粗糙很多,似乎和印象中的英国乡村的优雅很有区别,我比较接受这样的安排,在我看过一本书里提到18世纪法国的伏尔泰吃饭不用刀叉,优雅是相当于当时的普遍水平来讲。在这个版本里,我们明显看到几个家庭的地位差距。此外电影和电视剧场景的大气,显然是不能相比的。


最后,能一字不拉看完我那么罗嗦的心得的人,如果不是奥斯丁的粉丝,就一定是我的粉丝拉,那就在后面给几个字说说您的心得吧。

Thursday, February 16, 2006

子曾经曰过 和 孔夫子说

这些日子热播《武林外传》,情景且喜剧,装在“武林”的壳里的网络无厘头俯拾皆是,古装版的《六人行》,或是BBS江湖的电视镜像。

客栈六个人里有个算帐的吕秀才,三岁识字,五岁读唐诗。。。常常挂在嘴边的是“子曾经曰过”,只不过其余的那几个从来没让他把话说完。

这个子曾经曰过让我 让我联想起“孔夫子说”。“孔夫子说”是从“Confucius Say”直译过来的,当然“Confucius Say”的源头和这个“子曾经曰过”的源头一样,就是读过书的中国人都背过的“子曰”,不过“Confucius Say”和“子曾经曰过”都是各种杜撰或是子虚乌有的“格言”的开头。

在乔志高的《美语录》里讲到Confucius Say,说是美国人凡是“中国气味”的格言全部认定是孔夫子的,Confucius Say 来自专栏作家 Walter Winchell, "不时飨其读者似是而非的华谚",于是后来出来很多用Confucius Say 开头的插科打诨。Confucius Say存心用了破碎的语法,正确的语法应该是“Confucius Says”, 除了搞笑也没什么特别用处。

兴致起来,稍稍做了点进一步的考证,网上可以搜索到一篇文章说到Confucius Say最早出现在Walter Winchell在 NEW YORK EVENING GRAPHIC上的专栏:"Your Broadway And Mine" 一篇考证中国人名字的文章里,时间是1928年。

网上Confucius Say的真是多啊,大部分是博君一笑很多色色的插科打诨,不乏一些很有创意的。接下来个问题就是,这样借着孔夫子名头胡说八道是不是有辱斯文呢?唐僧已经成了罗嗦鬼了,那还有谁在意孔夫子说些啥呢。

子曾经曰过。。。

有网络就有无厘头

Friday, February 03, 2006

我怎么就成了哈mi瓜

如果我不是忙于沉迷在各种雕虫小技里的话,可能在很久以前我就成了哈mi瓜:作为哈利波特迷的麻瓜。(假如你要我解释啥是麻瓜的话,我只能说我们不是一伙的,就象巫师看不起麻瓜,麻瓜瞧不上巫师那样,当然我这样的麻瓜和周围很多哈mi瓜一样是非常向往巫师的世界的)热爱的理由如果有N条,就最最表面最基本的理由看,那么对于我这样的每天朝九晚五的麻瓜来讲,那些从来没看到过的可爱的小玩意,巧克力蛙,会动的照片,乱咬人的妖怪书,可爱的破烂分院帽就给热爱雕虫小技的我最大的一个理由。不过仍然要用非常伪学院派的冷静态度抽出热度看看为啥我就成了哈mi瓜。

小说的情节据说只有36种,但是叙述的方式永远有N+1种,前人用过N种,找到第N+1种的人就可以非常荣幸地成为伟大小说家。小说诞生少说说也有几百年,要是非要算上文明古国尤其是俺们中国的老故事的话,那我们就姑且认为几千年的历史吧,所以找到第N+1种叙述方式越来越成为不可能的任务,找N+1种的叙述方式成为各类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新现代主义和后新现代主义的使命。而对于给人看的,给普通读者看的很多时候我们称为通俗小说热卖以后被称为畅销书的小说,作者就自然在不太难的情节组合多下下工夫拉。(当然也有很多走捷径的,在当代中国,吸引或者吸引过很多读者眼球的还有热了几年逐步看上去从网络走向地摊的所谓下半身写作,从历史的长河来看,这些文字将来更有可能被称为“性教育荒芜年代的民间生理卫生补充读本”,本文不做进一步探讨。)

那么这36种情节可以有多少种组合呢?大约380亿种吧,如果再和这个N+1种叙述方式组合一下,数字天文得我实在算不出来,这样一算不出来,我就更明白为啥小说用那么多文字说了那么多年,还没说完。

所以聪明人只要用上小小的几个经典组合加上些许调料,应该就可以烹制出讨人喜欢的小说拉。罗林女士就非常非常聪明。

作为一个理性的受过多年意识形态文学熏陶的文青,总免不了带着批判的眼光看任何文学作品尤其是那么一部受到大众爱戴的通俗作品,正在我挑剔逻辑和文采的时候,我的哈mi瓜朋友总会非常BS我的理性:妈妈给女儿讲的床头故事,写成这样已经非常不容易拉。而且据她透露,第7部哈波大结局(哈波是中文世界的哈mi瓜对这个系列小说的简单爱称)被罗林女士和他的丈夫锁在保险柜里,不到时候不放出来。我的哈mi瓜朋友非常哀怨地评论道:可怜啊,她的女儿啊,本来是写给她看的!我不禁有些感动:罗林女士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是单亲妈妈,现在有个丈夫拉!我要google一下她的罗曼史和哈波是否有关,按照21世纪的ISO粉丝标准,作为哈mi瓜必须修点八卦。

我小时候的床头故事,记忆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狼外婆,一个是灰姑娘。不过我妈妈没有进一步发挥一点点,所以她连哈波的毛也没写出来。罗林小小发挥了一下,加了一点作料,加上书商的运作,幸福了全球的哈mi瓜。

正义战胜邪恶是最为老套的情节,不过是很多很多有名的故事的框架,(比如另外一个更加伟大但没有哈波亲切的魔戒的故事)哈波也不例外,但是这是一个成长中的正义 vs 复活中的邪恶的故事,在这个框架中还套了一个从头贯穿的悬念,那个“你知道谁谁谁”的伏地魔毫无疑问是大坏蛋,但是他的那个大帮凶到底是谁谁谁?每一集里大坏蛋复出总会有个装成好人的小坏蛋在帮他,故事的最后总是小坏蛋完蛋,大坏蛋继续做怪。于是每个哈mi瓜都非常非常期待故事的结局。好人的成长引人关注,坏蛋的倒霉,复活和毁灭更加动人心魄,这就是交织在一起的一条主线,哈里和那个“你知道谁谁谁”的命运交织,正如他们的魔杖来自同一蔟凤凰的羽毛。

故事框架里还有一个更加老套的“灰姑娘主题”,楼梯下碗柜里的波特先生出身巫师世家却不幸被愚蠢小心眼的麻瓜姨夫姨妈养大,和厨房里的辛德瑞拉有着一样的辛酸,当然事情总归会锋回路转,主人公总有点奇遇。辛德瑞拉遇到王子,张无忌掉进窟窿看到白猿学会九阳神功,我们非常感叹于他们的好运气。而碗柜里的波特先生则不同,他本来就属于魔法世界,他生来是巫师,他额头那闪电般的伤疤预示他不凡的际遇,他本来就属于Hogwarts,他只是回归他那个有趣的冒险世界,作为哈mi瓜的我们打心眼里为他感到舒坦。聪明的罗林女士从一开始就安慰了她的读者善良的心。

魔法学校其实和我们普通的学校没什么不一样,只不过麻瓜世界的寄宿生们学习普通营生需要的常识,Hogwarts的孩子们系统学习魔法,我们看到的只是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一点点区别,而校园生活的兴奋与郁闷,成长中的甜蜜与困惑,其实没什么两样。没有看小说之前,就听说这一系列的小说会有七本,但是为什么会是七本,我比较纳闷,现在知道了,原来魔法学校是要读七年的,而小说其实就是讲的是魔法学校的优秀学生哈里波特七年的学校生涯。那些看着哈里波特长大的孩子们大约和我当年一样迷恋于那些和自己的学校生活有点一样却大有不同的神奇的成长经历。

从这个角度来讲,哈波是属于我一直钟爱的“成长小说”,哈里的身上我看到那些经典文学中我熟悉的身影,一点点David Copperfield,一点点的张无忌,少年时代的友谊和争斗尤其生动,我甚至在郝敏身上发现自己的少年时代的身影,捧一本大书,不无矫情地说:I just have a little read.... 总是非常不合时宜地劝说同伴遵守规则,但是即使是小小的冒险也让她兴奋不已。还有Ron,他那个世俗却温暖的大家庭,他傻傻的机灵劲头。甚至哈里永远的“敌人”马尔福也象极了你我曾经的仗着家势招摇的同学。还有魔法学校的老师们,那些课堂场景如此的熟悉,只不过那时候即使是化学课上老师也不会要求我们把耗子变成酒杯。还有那些经典的道具,每年不同新款的飞天扫帚。。。

讲了那么多废话,其实就是为了说明在一段时间内,在蛮长一段时间内我基本上会是哈mi瓜,与众多老老少少的全球哈mi瓜一起关注哈里的成长和命运,尽管我们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的前途光明,虽然道路惊险而曲折。我们只是想知道是怎样的惊险,怎样的曲折,没有这些麻瓜世界实在是无趣了点。

……………………
鸣谢:

-----CCTV和所有TV, 无聊的电视让哈波陪我度过漫漫长假
-----小路, 瞎扯和鼓励, 扯出了偶几个月以来最长的废话
-----老飞夫妇提供排列组合解决方案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Friday, January 20, 2006

三大宗教:一个常识误读?

三大宗教:一个常识误读?

预定的rss新闻中有一个“ask yahoo”频道,总有些希奇古怪的问题。今天看到的一个问题是世界上的三大宗教是啥?我看了标题就想,这个问题还要问吗?当然是,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这个答案用脚指头想也能想得到。

没 想到今天我的脚指头想错了,前面两个不错,但是第三大不是佛教而是印度教。根据一个叫 adherent 网站统计的数字,基督教的各大教派加起来总共有21亿信众,伊斯兰教13亿信众,印度教9亿。排名第四居然也不是佛教,而是所谓的Chinese Traditional Religion,3.94信众, 第四位是佛教,3.76亿信众。

这会儿功夫有点空,有点好奇,所以认真看了 一下啥是“Chinese Traditional Religion”,根据adherent的解释由于中国宗教问题的特殊性,禁了很久,又突然开放,数字很难统计,基本上是包括了儒教,道教,中国佛教和 一些没有典籍的本地宗教和信仰,数字来源于Barrett (World Christian Encyclopedia, 2001),总共有 3.85 亿“本土宗教”的信众," 630万儒教信众,265万道教信众,总共3.94 亿。至于本土宗教,没有看到更详细的介绍,但就我们的经验来讲,3.85亿中有很多是我们所说的佛教徒,但是显然中国的佛教尤其当代中国佛教并没有被认同 成佛教中的支派。这大约也就是为什么三大宗教的第三大居然不是佛教的原因吧。

Thursday, January 05, 2006

加一个逗号,...

整天在参加一个无聊异常的会议,持续N年的一成不变愚蠢乏味的形式和内容。无聊中给自己找点起码不那么无聊的事情做,光阴才不会虚度得那么厉害。研究一张广告单页,tagline是中英文的。

中文是:这一滴水,XX水花了15年的时间。
英文是:The water that's perfect by nature

英文读起来总觉得有些别扭,perfect显然是可以用作动词的,但这里 that's perfect 很奇怪,因为通常听到的就是:That's perfect! 如果在这里 The water that is perfect, by nature.似乎感觉就好很多,by nature完全是用做修饰的,有点插入语的意思,逗号是为了停顿,end-weight强调“by nature”。然后想到把 perfect 变成动词,更加直译,看看会不会生动一点:

15-year journey to perfect ONE DROP

15 years to be this perfect drop

不过意思不到位,语言需要锤炼的,也需要点灵感,今天显然没有,记录下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