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开始,我敢说我是奥斯丁的粉丝拉,她的六本小说,除了那部对歌特派小说的戏访之作《诺桑觉寺》看了一遍就没了兴趣外,其余的五部都反复看过,《傲慢与偏见》自然是看了最多遍的,也是影视改编作品看得最多的,在看过2005版的电影前,我基本上认为95年李安导演的〈理智与情感〉是最好的改编电影,目前我还是这样认为,但是非常高兴地觉得〈傲慢与偏见〉终于有了一个不错的改编电影拉,也改变了我一直以来的“偏见”,〈傲慢与偏见〉是不适合改编成电影的。
先说演员,奥斯丁刻画人物入木三分,没有符合原著精神的角色,电影肯定完蛋。
还好还好,主角配角基本上都非常不错,Elizabeth是几个版本中最美的一位,活泼调皮个性表露无疑,而且真的是有一双书里让达西着迷的眼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把电影里把这些关于她的眼睛几处对话去掉了)。可能三百年后我们看那时候的女子觉得应该是端庄含蓄的,奥斯丁笔下Lizy却与同时代的那些女孩子不同,她说话直接不会装腔(别忘了那时候的淑女随身带嗅盐,准备随时晕倒的),她可以走很多路,裙子上沾上6英寸的泥浆去看她的姐姐。她说话词锋犀利,充满机趣。(奥斯丁文字的魅力其实很大程度在于此),所以有评论讲这次的 Elizabeth 过于现代,不够典雅,不符合原著,我不太同意,形似也许不一定,但是神似是肯定的拉。
小说里最为深入人心的几个配角,我觉得有四个,班家老爷太太,柯林斯和凯瑟琳夫人,不仅是故事情节发展的关键,也是小说除了主线外非常吸引读者兴趣的地方。
电影里,我觉得除了班家太太外(可能95BBC版的那个实在是太出色,所以没觉得什么特别外),另外三个真是非常出色,班家老爷有点沙沙的嗓音说一些玩世不恭的经典台词,有点浑浊的眼睛里偶尔会露出一点亮晶晶,就是被一个俗气神经质太太(书里讲班太太年轻时代蛮漂亮的)折磨那么多年老早放弃人生理想的老头子(这也解释了为啥5个女儿,前两个出色,第三个书呆,最后两个十三了,因为前两个女儿他还花时间精力抵消太太的不良影响,到后来实在斗争不动了)。电影基本保留班老爷的最经典的一些台词,比如Lizy拒绝了柯林斯的求婚后,班老爷的经典台词“Your mother will never see you again if you do not marry Mr. Collins... And I will never see you again if you do.”
柯林斯先生自然是一个大活宝,附庸风雅却俗不可耐,乏味而势利,我甚至可以在现在的生活中找出这样的人来(有空用奥斯丁的眼神看看财经访谈拉),没啥害处却决不讨人喜欢。书里其实着墨很多,不过电影删减恰当,还加了一个布道的场景,并且改了一段台词,那个台词得奥斯丁精髓虽然奥斯丁决然写不出来(时代限制),损人无形,刻薄无影。
改写的那段台词(Lizy头天到柯林斯家做客,他的恩主凯瑟林夫人到了)
Mr. Collins: Charlotte, come here!
Charlotte Lucas: Has the pig escaped?
[looks out window]
Charlotte Lucas: Oh. It’s Lady Catherine.
增加的那段布道:
前面下面的听众打瞌睡: ...which can only be achieved through intercourse
[pause] 有人吓醒了
柯林斯继续:Sorry, through the intercourse of friends and family.
出演凯瑟琳夫人的演员我记得她在〈恋爱中的莎士比亚〉里演过威严的依丽莎白女王,此次是傲慢,冷酷,自负,不近人情的贵妇人,当然一直被Lizy呛着,也属于大快人心的。她的戏不多,不过甚为出挑。
接下来要讲到不尽人如意的角色了,宾利先生显然是一个。先顺带说说他的姐姐,他的姐妹电影里保留了Lizy的竞争对手Caroline, 把已婚的姐姐去掉了,非常明智的选择(书里那位姐姐形象也不鲜明对情节发展也没什么作用),选了一个长了狐狸脸的MM,蛮好的,漂亮但不怡人,高贵但不可爱,蛮到位(要是拍Mansfield Park, 她可以去演里面Fanny的情敌)。宾利先生实在太让人失望,再过几年他大概有望英俊一点,但是就目前连奶油小生也算不上,情窦初开的校园男孩,害羞而不知所措,实在是很失误,虽然他蛮容易受朋友的影响,但是基本上他是一个颇有魅力的绅士,起码也是〈理智与情感〉中休格兰特那种气质的,不是坚定的不代表就这样软塌塌没性格。
达西也稍有点让我失望,不过原因可能是和后面要提到的主线情节改编相关。总而言之他对Lizy的感情不够有说服力, 要不是几百年来谁都知道他爱Lizy, 真会让人怀疑。他也不够酷(三百年前,奥斯丁时代只有arrogant的概念没有cool的概念,不过奥斯丁显然已经有现代意识),当然也有可能我先入为主比较喜欢95版里的达西,顺便说一句这次整体演员实在是年轻了一点,也许是个问题,演员年纪固然和奥斯丁书里描写的实际年龄相符,但考虑年代差别,应该是要稍微年纪大一点演员或者看起来成熟点的演员来演,比如就不会让十四,五岁的演员来演宝玉和黛玉。(还有一个影响我观感的因素是,看到中间的时候,我突然看到〈武林外传〉的吕秀才装傻的那种惯有表情,没办法,只好暂停,甩掉吕秀才的影子才能继续。)
演员基本来讲刻画人物非常到位了,台词功底很深,不得不提到的是看到IMDB上的介绍台词是由Emma Thompson润色的,难怪拉,她是〈理智与情感〉的主演,但更重要的是她是S.S的编剧。
本来如果这样呢这部电影怎么也能打上9分,可惜啊主线情节有些删减真的是有违原著精神,而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且关键。最大的问题是达西的第二次求婚,当然也就是成功的那次。小说里情节安排比较符合逻辑也符合那个时代的社会习俗,在凯瑟琳夫人上门挑衅的后几天,达西先生受到鼓舞上门求婚。电影里的做派相当现代,凯瑟琳夫人夜访,Lizy无眠,清晨荒野乱逛,遇同样无眠达西,诉衷肠,征求父母同意,搞定,电影结束。奥斯丁在这个环节的描写向来是有套路的,就是求婚,家里反应,男女主角互相解释暧昧状态下发生的一些状况,对于电影来讲最后一段也许是可以删掉。但是达西先生穿得随随便便,然后跑去Lizy家,在半路遇上Lizy,一是比较戏剧化,二是不符合当时的习俗,起码原著中的习俗,绅士们拜访都是穿戴整齐,备好名贴,选择适当时间的。想必是想表达他们的澎湃心潮,但让他们多澎湃几天再尘埃落定不好吗?
另外一个被去掉的情节是前面提到的关于Lizy的眼睛,达西对Lizy的好感的直接表露在Lizy走路去探望住在宾利家的生病的姐姐,宾利小姐说诶呀你看她居然走路过来的,裙子上泥溅了老高的,真是粗野没教养,达西回答到不是啊她的眼睛很迷人。于是后一次的舞会上,宾利小姐颇有些醋意地打趣达西。后面一段篇幅所限可以去掉,前面一段去掉太可惜了。
还是瑕不掩瑜,因为那么些琐碎的场景放到2个小时的电影里面的确蛮难的,电影的改编已经是非常好的了。还有一段非常好的,简接受宾利先生的求婚后,家里人都很开心,电影的场景就是从班家亮着灯的不同窗口一个个摇过去,简短但足够表达,非常有印象。〈理智与情感〉的改编的确相对容易很多。因为出彩的人物没那么多,出彩的场景没那么多。
我想稍稍提到的就是场景,与以前版本相比班家的乡绅家庭家居生活粗糙很多,似乎和印象中的英国乡村的优雅很有区别,我比较接受这样的安排,在我看过一本书里提到18世纪法国的伏尔泰吃饭不用刀叉,优雅是相当于当时的普遍水平来讲。在这个版本里,我们明显看到几个家庭的地位差距。此外电影和电视剧场景的大气,显然是不能相比的。
最后,能一字不拉看完我那么罗嗦的心得的人,如果不是奥斯丁的粉丝,就一定是我的粉丝拉,那就在后面给几个字说说您的心得吧。
Friday, February 24, 2006
Thursday, February 16, 2006
子曾经曰过 和 孔夫子说
这些日子热播《武林外传》,情景且喜剧,装在“武林”的壳里的网络无厘头俯拾皆是,古装版的《六人行》,或是BBS江湖的电视镜像。
客栈六个人里有个算帐的吕秀才,三岁识字,五岁读唐诗。。。常常挂在嘴边的是“子曾经曰过”,只不过其余的那几个从来没让他把话说完。
这个子曾经曰过让我 让我联想起“孔夫子说”。“孔夫子说”是从“Confucius Say”直译过来的,当然“Confucius Say”的源头和这个“子曾经曰过”的源头一样,就是读过书的中国人都背过的“子曰”,不过“Confucius Say”和“子曾经曰过”都是各种杜撰或是子虚乌有的“格言”的开头。
在乔志高的《美语录》里讲到Confucius Say,说是美国人凡是“中国气味”的格言全部认定是孔夫子的,Confucius Say 来自专栏作家 Walter Winchell, "不时飨其读者似是而非的华谚",于是后来出来很多用Confucius Say 开头的插科打诨。Confucius Say存心用了破碎的语法,正确的语法应该是“Confucius Says”, 除了搞笑也没什么特别用处。
兴致起来,稍稍做了点进一步的考证,网上可以搜索到一篇文章说到Confucius Say最早出现在Walter Winchell在 NEW YORK EVENING GRAPHIC上的专栏:"Your Broadway And Mine" 一篇考证中国人名字的文章里,时间是1928年。
网上Confucius Say的真是多啊,大部分是博君一笑很多色色的插科打诨,不乏一些很有创意的。接下来个问题就是,这样借着孔夫子名头胡说八道是不是有辱斯文呢?唐僧已经成了罗嗦鬼了,那还有谁在意孔夫子说些啥呢。
子曾经曰过。。。
有网络就有无厘头
客栈六个人里有个算帐的吕秀才,三岁识字,五岁读唐诗。。。常常挂在嘴边的是“子曾经曰过”,只不过其余的那几个从来没让他把话说完。
这个子曾经曰过让我 让我联想起“孔夫子说”。“孔夫子说”是从“Confucius Say”直译过来的,当然“Confucius Say”的源头和这个“子曾经曰过”的源头一样,就是读过书的中国人都背过的“子曰”,不过“Confucius Say”和“子曾经曰过”都是各种杜撰或是子虚乌有的“格言”的开头。
在乔志高的《美语录》里讲到Confucius Say,说是美国人凡是“中国气味”的格言全部认定是孔夫子的,Confucius Say 来自专栏作家 Walter Winchell, "不时飨其读者似是而非的华谚",于是后来出来很多用Confucius Say 开头的插科打诨。Confucius Say存心用了破碎的语法,正确的语法应该是“Confucius Says”, 除了搞笑也没什么特别用处。
兴致起来,稍稍做了点进一步的考证,网上可以搜索到一篇文章说到Confucius Say最早出现在Walter Winchell在 NEW YORK EVENING GRAPHIC上的专栏:"Your Broadway And Mine" 一篇考证中国人名字的文章里,时间是1928年。
网上Confucius Say的真是多啊,大部分是博君一笑很多色色的插科打诨,不乏一些很有创意的。接下来个问题就是,这样借着孔夫子名头胡说八道是不是有辱斯文呢?唐僧已经成了罗嗦鬼了,那还有谁在意孔夫子说些啥呢。
子曾经曰过。。。
有网络就有无厘头
Friday, February 03, 2006
我怎么就成了哈mi瓜
如果我不是忙于沉迷在各种雕虫小技里的话,可能在很久以前我就成了哈mi瓜:作为哈利波特迷的麻瓜。(假如你要我解释啥是麻瓜的话,我只能说我们不是一伙的,就象巫师看不起麻瓜,麻瓜瞧不上巫师那样,当然我这样的麻瓜和周围很多哈mi瓜一样是非常向往巫师的世界的)热爱的理由如果有N条,就最最表面最基本的理由看,那么对于我这样的每天朝九晚五的麻瓜来讲,那些从来没看到过的可爱的小玩意,巧克力蛙,会动的照片,乱咬人的妖怪书,可爱的破烂分院帽就给热爱雕虫小技的我最大的一个理由。不过仍然要用非常伪学院派的冷静态度抽出热度看看为啥我就成了哈mi瓜。
小说的情节据说只有36种,但是叙述的方式永远有N+1种,前人用过N种,找到第N+1种的人就可以非常荣幸地成为伟大小说家。小说诞生少说说也有几百年,要是非要算上文明古国尤其是俺们中国的老故事的话,那我们就姑且认为几千年的历史吧,所以找到第N+1种叙述方式越来越成为不可能的任务,找N+1种的叙述方式成为各类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新现代主义和后新现代主义的使命。而对于给人看的,给普通读者看的很多时候我们称为通俗小说热卖以后被称为畅销书的小说,作者就自然在不太难的情节组合多下下工夫拉。(当然也有很多走捷径的,在当代中国,吸引或者吸引过很多读者眼球的还有热了几年逐步看上去从网络走向地摊的所谓下半身写作,从历史的长河来看,这些文字将来更有可能被称为“性教育荒芜年代的民间生理卫生补充读本”,本文不做进一步探讨。)
那么这36种情节可以有多少种组合呢?大约380亿种吧,如果再和这个N+1种叙述方式组合一下,数字天文得我实在算不出来,这样一算不出来,我就更明白为啥小说用那么多文字说了那么多年,还没说完。
所以聪明人只要用上小小的几个经典组合加上些许调料,应该就可以烹制出讨人喜欢的小说拉。罗林女士就非常非常聪明。
作为一个理性的受过多年意识形态文学熏陶的文青,总免不了带着批判的眼光看任何文学作品尤其是那么一部受到大众爱戴的通俗作品,正在我挑剔逻辑和文采的时候,我的哈mi瓜朋友总会非常BS我的理性:妈妈给女儿讲的床头故事,写成这样已经非常不容易拉。而且据她透露,第7部哈波大结局(哈波是中文世界的哈mi瓜对这个系列小说的简单爱称)被罗林女士和他的丈夫锁在保险柜里,不到时候不放出来。我的哈mi瓜朋友非常哀怨地评论道:可怜啊,她的女儿啊,本来是写给她看的!我不禁有些感动:罗林女士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是单亲妈妈,现在有个丈夫拉!我要google一下她的罗曼史和哈波是否有关,按照21世纪的ISO粉丝标准,作为哈mi瓜必须修点八卦。
我小时候的床头故事,记忆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狼外婆,一个是灰姑娘。不过我妈妈没有进一步发挥一点点,所以她连哈波的毛也没写出来。罗林小小发挥了一下,加了一点作料,加上书商的运作,幸福了全球的哈mi瓜。
正义战胜邪恶是最为老套的情节,不过是很多很多有名的故事的框架,(比如另外一个更加伟大但没有哈波亲切的魔戒的故事)哈波也不例外,但是这是一个成长中的正义 vs 复活中的邪恶的故事,在这个框架中还套了一个从头贯穿的悬念,那个“你知道谁谁谁”的伏地魔毫无疑问是大坏蛋,但是他的那个大帮凶到底是谁谁谁?每一集里大坏蛋复出总会有个装成好人的小坏蛋在帮他,故事的最后总是小坏蛋完蛋,大坏蛋继续做怪。于是每个哈mi瓜都非常非常期待故事的结局。好人的成长引人关注,坏蛋的倒霉,复活和毁灭更加动人心魄,这就是交织在一起的一条主线,哈里和那个“你知道谁谁谁”的命运交织,正如他们的魔杖来自同一蔟凤凰的羽毛。
故事框架里还有一个更加老套的“灰姑娘主题”,楼梯下碗柜里的波特先生出身巫师世家却不幸被愚蠢小心眼的麻瓜姨夫姨妈养大,和厨房里的辛德瑞拉有着一样的辛酸,当然事情总归会锋回路转,主人公总有点奇遇。辛德瑞拉遇到王子,张无忌掉进窟窿看到白猿学会九阳神功,我们非常感叹于他们的好运气。而碗柜里的波特先生则不同,他本来就属于魔法世界,他生来是巫师,他额头那闪电般的伤疤预示他不凡的际遇,他本来就属于Hogwarts,他只是回归他那个有趣的冒险世界,作为哈mi瓜的我们打心眼里为他感到舒坦。聪明的罗林女士从一开始就安慰了她的读者善良的心。
魔法学校其实和我们普通的学校没什么不一样,只不过麻瓜世界的寄宿生们学习普通营生需要的常识,Hogwarts的孩子们系统学习魔法,我们看到的只是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一点点区别,而校园生活的兴奋与郁闷,成长中的甜蜜与困惑,其实没什么两样。没有看小说之前,就听说这一系列的小说会有七本,但是为什么会是七本,我比较纳闷,现在知道了,原来魔法学校是要读七年的,而小说其实就是讲的是魔法学校的优秀学生哈里波特七年的学校生涯。那些看着哈里波特长大的孩子们大约和我当年一样迷恋于那些和自己的学校生活有点一样却大有不同的神奇的成长经历。
从这个角度来讲,哈波是属于我一直钟爱的“成长小说”,哈里的身上我看到那些经典文学中我熟悉的身影,一点点David Copperfield,一点点的张无忌,少年时代的友谊和争斗尤其生动,我甚至在郝敏身上发现自己的少年时代的身影,捧一本大书,不无矫情地说:I just have a little read.... 总是非常不合时宜地劝说同伴遵守规则,但是即使是小小的冒险也让她兴奋不已。还有Ron,他那个世俗却温暖的大家庭,他傻傻的机灵劲头。甚至哈里永远的“敌人”马尔福也象极了你我曾经的仗着家势招摇的同学。还有魔法学校的老师们,那些课堂场景如此的熟悉,只不过那时候即使是化学课上老师也不会要求我们把耗子变成酒杯。还有那些经典的道具,每年不同新款的飞天扫帚。。。
讲了那么多废话,其实就是为了说明在一段时间内,在蛮长一段时间内我基本上会是哈mi瓜,与众多老老少少的全球哈mi瓜一起关注哈里的成长和命运,尽管我们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的前途光明,虽然道路惊险而曲折。我们只是想知道是怎样的惊险,怎样的曲折,没有这些麻瓜世界实在是无趣了点。
……………………
鸣谢:
-----CCTV和所有TV, 无聊的电视让哈波陪我度过漫漫长假
-----小路, 瞎扯和鼓励, 扯出了偶几个月以来最长的废话
-----老飞夫妇提供排列组合解决方案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小说的情节据说只有36种,但是叙述的方式永远有N+1种,前人用过N种,找到第N+1种的人就可以非常荣幸地成为伟大小说家。小说诞生少说说也有几百年,要是非要算上文明古国尤其是俺们中国的老故事的话,那我们就姑且认为几千年的历史吧,所以找到第N+1种叙述方式越来越成为不可能的任务,找N+1种的叙述方式成为各类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新现代主义和后新现代主义的使命。而对于给人看的,给普通读者看的很多时候我们称为通俗小说热卖以后被称为畅销书的小说,作者就自然在不太难的情节组合多下下工夫拉。(当然也有很多走捷径的,在当代中国,吸引或者吸引过很多读者眼球的还有热了几年逐步看上去从网络走向地摊的所谓下半身写作,从历史的长河来看,这些文字将来更有可能被称为“性教育荒芜年代的民间生理卫生补充读本”,本文不做进一步探讨。)
那么这36种情节可以有多少种组合呢?大约380亿种吧,如果再和这个N+1种叙述方式组合一下,数字天文得我实在算不出来,这样一算不出来,我就更明白为啥小说用那么多文字说了那么多年,还没说完。
所以聪明人只要用上小小的几个经典组合加上些许调料,应该就可以烹制出讨人喜欢的小说拉。罗林女士就非常非常聪明。
作为一个理性的受过多年意识形态文学熏陶的文青,总免不了带着批判的眼光看任何文学作品尤其是那么一部受到大众爱戴的通俗作品,正在我挑剔逻辑和文采的时候,我的哈mi瓜朋友总会非常BS我的理性:妈妈给女儿讲的床头故事,写成这样已经非常不容易拉。而且据她透露,第7部哈波大结局(哈波是中文世界的哈mi瓜对这个系列小说的简单爱称)被罗林女士和他的丈夫锁在保险柜里,不到时候不放出来。我的哈mi瓜朋友非常哀怨地评论道:可怜啊,她的女儿啊,本来是写给她看的!我不禁有些感动:罗林女士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是单亲妈妈,现在有个丈夫拉!我要google一下她的罗曼史和哈波是否有关,按照21世纪的ISO粉丝标准,作为哈mi瓜必须修点八卦。
我小时候的床头故事,记忆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狼外婆,一个是灰姑娘。不过我妈妈没有进一步发挥一点点,所以她连哈波的毛也没写出来。罗林小小发挥了一下,加了一点作料,加上书商的运作,幸福了全球的哈mi瓜。
正义战胜邪恶是最为老套的情节,不过是很多很多有名的故事的框架,(比如另外一个更加伟大但没有哈波亲切的魔戒的故事)哈波也不例外,但是这是一个成长中的正义 vs 复活中的邪恶的故事,在这个框架中还套了一个从头贯穿的悬念,那个“你知道谁谁谁”的伏地魔毫无疑问是大坏蛋,但是他的那个大帮凶到底是谁谁谁?每一集里大坏蛋复出总会有个装成好人的小坏蛋在帮他,故事的最后总是小坏蛋完蛋,大坏蛋继续做怪。于是每个哈mi瓜都非常非常期待故事的结局。好人的成长引人关注,坏蛋的倒霉,复活和毁灭更加动人心魄,这就是交织在一起的一条主线,哈里和那个“你知道谁谁谁”的命运交织,正如他们的魔杖来自同一蔟凤凰的羽毛。
故事框架里还有一个更加老套的“灰姑娘主题”,楼梯下碗柜里的波特先生出身巫师世家却不幸被愚蠢小心眼的麻瓜姨夫姨妈养大,和厨房里的辛德瑞拉有着一样的辛酸,当然事情总归会锋回路转,主人公总有点奇遇。辛德瑞拉遇到王子,张无忌掉进窟窿看到白猿学会九阳神功,我们非常感叹于他们的好运气。而碗柜里的波特先生则不同,他本来就属于魔法世界,他生来是巫师,他额头那闪电般的伤疤预示他不凡的际遇,他本来就属于Hogwarts,他只是回归他那个有趣的冒险世界,作为哈mi瓜的我们打心眼里为他感到舒坦。聪明的罗林女士从一开始就安慰了她的读者善良的心。
魔法学校其实和我们普通的学校没什么不一样,只不过麻瓜世界的寄宿生们学习普通营生需要的常识,Hogwarts的孩子们系统学习魔法,我们看到的只是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一点点区别,而校园生活的兴奋与郁闷,成长中的甜蜜与困惑,其实没什么两样。没有看小说之前,就听说这一系列的小说会有七本,但是为什么会是七本,我比较纳闷,现在知道了,原来魔法学校是要读七年的,而小说其实就是讲的是魔法学校的优秀学生哈里波特七年的学校生涯。那些看着哈里波特长大的孩子们大约和我当年一样迷恋于那些和自己的学校生活有点一样却大有不同的神奇的成长经历。
从这个角度来讲,哈波是属于我一直钟爱的“成长小说”,哈里的身上我看到那些经典文学中我熟悉的身影,一点点David Copperfield,一点点的张无忌,少年时代的友谊和争斗尤其生动,我甚至在郝敏身上发现自己的少年时代的身影,捧一本大书,不无矫情地说:I just have a little read.... 总是非常不合时宜地劝说同伴遵守规则,但是即使是小小的冒险也让她兴奋不已。还有Ron,他那个世俗却温暖的大家庭,他傻傻的机灵劲头。甚至哈里永远的“敌人”马尔福也象极了你我曾经的仗着家势招摇的同学。还有魔法学校的老师们,那些课堂场景如此的熟悉,只不过那时候即使是化学课上老师也不会要求我们把耗子变成酒杯。还有那些经典的道具,每年不同新款的飞天扫帚。。。
讲了那么多废话,其实就是为了说明在一段时间内,在蛮长一段时间内我基本上会是哈mi瓜,与众多老老少少的全球哈mi瓜一起关注哈里的成长和命运,尽管我们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的前途光明,虽然道路惊险而曲折。我们只是想知道是怎样的惊险,怎样的曲折,没有这些麻瓜世界实在是无趣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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